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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急,求助有关购房合同.

急,求助有关购房合同.

明天就要去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了,发现合同里有一条款意思模糊不清,对我们购房者很不利。
已签合同的老乡帮忙看一看,你们的合同中有这一条吗?

若乙方按期交付房款,甲方交付房屋逾期超过30天(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可交付之日起计算),甲方应按乙方交房款的2%支付违约金。

按括号里的内容所说,就算几年后他们交不起房,都不算违约的啊。
合同里也有规定交房日期,是不是我多虑了?

另外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怎么才 50 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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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直观字面意思理解应该是没问题的,

那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倒真的不确定呢
梦总不够漫长,可我们需要梦想,雨下的再漂亮我们还是喜欢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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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一句"验收合格可交付之日起计算",太多文章可做,
如果几年后没交房,都不算违约.(因为还没有到可交付之日的)

唉,我自己又不在东安,有买过房的朋友帮忙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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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反正是对购房者不利,他们自己写的怎么会把好处让给我们啊,还是找个专门人士问下清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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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两位热心的老乡,我再问问其他懂法律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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