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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回复“湖南东安网”制作人关于“新闻发布权”的投诉

  你投诉的“东安县宣传部以个人网站没有新闻发布权为由,责令去掉网站……的新闻信息“是合理的依法办事。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发布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中央新闻单位、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新闻单位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属新闻单位依法建立的互联网站(简称新闻网站),经批准可以从事登载新闻业务。其他新闻单位不得单独建立新闻网站。经批准可以在中央新闻单位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建立的新闻网站建立新闻网页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第七条规定:非新闻单位依法建立的其他互联网站不得从事登载新闻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3号令《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未经专项批准或者专项备案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开展电子公告服务(本规定所称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第十六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擅自开展电子公告服务或者超出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类别,…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第六条规定,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必须经过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出版活动。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或者新闻出版总署予以取缔,没收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及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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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言论自由?真好笑```已经麻木了,ZF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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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确有这样的规定

可互联网上那么多地方网站、个人网站甚至大型网站,转载新闻经过批准吗????

本站并没有出版新闻,只是转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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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办点实事去吧,为什么急着关闭网站?害怕里面传出一些不利的消息吗?还是为了人们都按你们指定的方式去思维?有这个闲心就去多想想办法如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如果发展经济这些问题吧!!!!一个个吃的肥头大耳不干实事!强烈鄙视!!!烦!!不说了,再说我又要骂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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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了也没有用,还不如省点力气。

我爱的人名花有主;爱我的人惨不忍睹。横批:命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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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怪我们没人懂这个《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啊~~~~
°左眼華麗寂寞,右眼精致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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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政府陇断,这就是电子信息呀,到头来还是不能:思想有多远,就能走多远的。。

都说了嘛不要跟政府或政治扯上关系啦,早晚会玩完的。。BS那些颁布和让限制互联网的条例通过的人!!!

[fly]纵横沙场五万里,今日一朝退江湖!070710[/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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