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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本主题由 阳光E人 于 2008-5-17 12:57 移动
引用:
原帖由 月影迷蝶 于 2008-5-16 17:47 发表
鞋店老板帮她们租的房子,那她是在出租房内被害的吗?如果是,那屋主不是也有责任?
我同意你的说法!不管怎么样。在民事上老板是要给家属精神上补助的,
只有东安农村富了东安才算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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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清风 于 2008-5-16 20:52 发表


搞清楚对象,又不是那老板做的,一下就拿出三万出来已经很不错了!!
三万应该是人道主义。是应该拿的。因为死者是老板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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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应阳子 于 2008-5-16 18:05 发表
楼主的观点不免过于偏激。
鞋店老板已经补偿了死者家属两万,另某方面给了一万元。
目前,凶手已潜逃,警方正在追捕中,怎么能说政府不管呢?这三万块安葬费不就是政府协调的结果么?更何况,命案必破,是考核公安 ...
“命案必破”是公安部这几年来下的死命令。2007年东安九起凶杀案全破了。实现这一伟大目标。希望今年公安一线的干警们再接再厉,为保东安平安用行动来证明。邪不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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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文慧婷 于 2008-5-17 16:20 发表


天啦,一条人命呀,还死的那么凄凉,三万怎么了!!!!
我想如果三万和人比起来,家属肯定不会要那什么三万的!!!!
是哪个鞋店呀!
严重鄙视!!!!!!!!!!!

追捕!!!也要有点效力呀,我支持 ...
看来你根本没看懂意思,这三万块钱是只暂时给付的,其他的赔偿费用还得等凶手抓获归案之后,由死者家庭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再由法院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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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发现回帖的成员里的男性成员看问题比较理性
能够抓住重点,应阳子就是一个

[ 本帖最后由 春天哥 于 2008-5-17 19:47 编辑 ]
http://image.passport.china.com/images/customuser/2008/04/06/1207483514890.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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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问题大家都应该清醒的去判断处理问题,而不是一味的跟着某些人乱喊号子。
一个地方出了命案,不论是对公安还是对县领导,他们绝对是很急的,因为这关系到他们的政绩。出了命案能不能破?多久能破?这也关系到一个公安局的办案效率问题,所以,不能随便就说政府不管自己子民,警察不抓凶手这类的幼稚话语。
做为家属,逝者已逝,该做的是收集证据配合警察破案,让死者早日安息,而不是把逝者放之三天任其臭化,这么做除了发泄自己的不满以外又能带来什么实际用处呢?
鞋店的老板躲起来应该是怕被愤怒的家属殴打,这是可以理解的,没有谁愿意看到自己的职工出事。一个宿舍住了那么多人,凶手是怎么进去的?是否跟死者或同住的人熟悉?做案的有几人?一切的重点都应该放在破案上,只有案子破了,其他的能更好的解决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    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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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属说公安局不管是过火了,命案发生了,不可能不管的.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 公安局对于前期的协调工作肯定没有做到位,不然谁愿意将自己亲人的尸体摆在大街上呀?
对于鞋店老板的做法不能理解
心中无敌,则无敌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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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题存在.才会有家属的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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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分析有道理........破案才是真..其它事情也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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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店店主,出租房房東都要被告上法廳
也只有把事情鬧大了,才會有人去管.
也只有鬧到了店主,房東身上,他們才會為了擺拖此事自己的聯系而協助破案!
否則,他們只是袖手旁觀,隔岸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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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東安的公安局辦事效率也應提高,那麼多天了,案情沒有進展不說
還沒有相關部門來勸慰死者家屬先把死者遺體移至太平間.
真的要等到死者的身體發出惡臭,臭遍了東安大大小小的街道和店舖,才有人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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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屬請節哀.....耐心地等待公安局給你們一個說法.
你們的心情大家都能體會並且理解.
我們在責備那些犯法的人,在查辦那些犯法的流氓的同時
自己也不要犯法!
這樣子睹在路上也是犯法的,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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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屬這般悲痛,萬不得已才采取了這種方式.
東安的公安局快快行動起來,早日為死者雪冤,以慰死者在天之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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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安論壇的朋友,知道線索的,提供個線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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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案情,不加以评论.只盼能尽快破案.东安的治安问题需要改善啊,这样发展下去咱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弄的人心惶惶.
helen
不要用双脚一起去尝试你不知深浅的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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